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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道部公安部联合通告: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旅客携带及托运物品严格安检
2008年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已经进入倒计时。近日,铁道部、公安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决定:从本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,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实行安全检查。一旦发现有旅客违法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将依法处理,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工作人员对地铁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检。新华社发
非管制利器一律托运
据了解,该通告首先明确规定了在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旅客禁止携带的所有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以及管制枪械、刀具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、餐刀、大型水果刀、剪刀、工艺品刀、钢(铁)锉、斧子、锤子等利器、钝器,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。
托运行李要实名登记
通告要求旅客自觉接受、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、列车上的安检工作,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,不得匿报或谎报。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,并实行实名登记。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,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。
已携带进站应上交
通告表示,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,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,若已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上车的,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妥善处置。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违禁物品的旅客,铁路部门可禁止其进站乘车;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,铁路部门将依法拒绝其托运行李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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